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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权的运行过程是指监察委员会对一切依法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督、调查和处置的具体过程。目的在于预防和惩治腐败、建设廉洁的政治生态环境。监察权是对其他国家公权力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权力,监察权能否规范其运行,直接关系到其他国家公权力的运行。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新型高度智能化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断,传统的“由人到案”、“由供到证”的调查模式已不能适应国家公职人员及相关人员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新变化,也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在监察委员会成立前,传统的查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模式比较单一,传统的模式更多地依赖口供,监察委员会的成立不能在短时间内改变这种局面。然而在开展调查工作过程中引入大数据技术,不仅可以减少对口供的依赖,也是适应司法体制改革中“以审判为中心”的要求,提高办案效率质量。因此,在监察权运行实践中,需要大的数据平台,分析数据信息,得出结果,实现对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制约。监察机关在全景式数据采集的基础上,运用数据关联、数据挖掘、数据预测等技术手段,应用大数据技术开展调查工作,发现国家公职人员及有关人员的渎职线索,还原整个职务违法犯罪过程,明确职务违法犯罪事实。基于其独特的优势,大数据有效地拓展了线索查找渠道,及时准确地固定证据,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职务违法犯罪的预防范围,提高了调查工作的效能,以便于准确地作出调查决策。在我国应用大数据技术开展调查工作,正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形成规范化的运行模式。在开展调查工作中,要发挥大数据的作用,必须建立系统的规范,从技术、管理等方面完善运行模式。于此同时,要正确认识大数据在开展调查工作中的作用;要避免对大数据产生误解;要正确处理其与保护个人隐私关系,规范数据采集机制;同时要解决大数据证据的证明力和法律地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