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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委托代理问题成为企业非效率投资的主要原因。委托代理理论认为,企业的委托人股东与代理人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会影响投资决策及企业绩效。代理问题导致的投资过度或投资不足行为在我国上市公司发展中长期存在(辛清泉等,2007)。在此背景下,如何让管理者做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决策,促使学者们从不同视角展开研究,形成当前现代公司理论研究的一个重点。而西方实践经验表明,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性激励机制能够解决这一问题并促进管理者合理投资(Jensen and Meckling,1976)。目前学者大多聚焦于股权激励与企业非效率投资的直接研究,而从高管团队异质性视角考察二者关系影响的研究相对较少。在现有委托代理理论中,关于激励机制如何影响企业非效率投资的研究大多基于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把高管团队视为同质的,这与现实中管理者的异质性事实是不相符的(刘亚伟,2015)。高层梯队理论(Mason,1984)认为,由于年龄、任期、职业、教育等人口背景特征方面的差异,不同的高管团队行为选择具有较大差异。因此,本文尝试将高管团队异质性、股权激励和非效率投资三者有机结合,从高管团队异质性视角,研究股权激励对企业非效率投资行为的影响,从理论上尝试性拓展该领域的研究,实践上对于企业如何抑制非效率投资、如何构建和优化高管团队以使股权激励制度充分发挥治理作用具有指导意义。 本文在相关文献进行综述的基础上,对高管团队异质性、股权激励和非效率投资三者间的理论关系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假设,采取计量方法、通过对沪深A股上市公司5年4757个观测值的实证检验,分析股权激励对企业非效率投资行为的影响,以及在考虑高管团队异质性背景下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表明:股权激励能够抑制企业投资过度,促进投资不足;高管团队的学历异质性对股权激励与企业非效率投资的关系起负向调节作用;高管团队的任期异质性对股权激励与企业非效率投资的关系起正向调节作用;高管团队的性别和年龄异质性未对股权激励与企业非效率投资的关系产生显著性影响。最后,根据以上研究成果,分别从促进企业股权激励实施和加强公司高管团队建设方面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