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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非婚同居可谓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古罗马时期的“姘合”制度。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非婚同居现象在全球呈快速发展的状态。我们注意到非婚同居关系毕竟与传统的婚姻关系有着很大的区别,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其相互间的人身关系的密切程度小于婚姻关系,并且实践中往往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也不在此,而是在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在经济资源流转极为迅速的今天,如何有效、公正地处理非婚同居财产就成为了一个迫待解决的命题。因此,本文着重从微观的层面对于当前社会中存在最大争议的问题——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和归属着手进行探讨。并且在文中笔者将就司法实践中几类广受关注的特殊的财产纠纷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实例佐证笔者提出的解决思路,以试图为广大的被此问题困扰的当事人和法律工作者提供有限和实际的帮助。这也是本文的创新点。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为非婚同居概述。主要对非婚同居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与相关概念如事实婚姻、无效、可撤销婚姻等进行了区分,得出了非婚同居的定义即无法律障碍的两性双方基于双方合意而建立的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生活模式。并就我国非婚同居的构成、类型涉及到的法律关系进行了简要说明,提出了本文的主题——非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性质及归属研究。第二章为非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性质及归属的比较法研究,主要是通过对以英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和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就非婚同居的法律规制进行了说明,并进行了如财产制、家庭费用负担的比较,以期能给我国在制定相关法规时以借鉴。同时也发现了相关国家的法律规定的不足,如第三人侵权时非婚同居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权在大部分国家的法律规定中未涉及(如法国)或者较为散乱(如美国)。第三章为我国对非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性质及归属的法律规制。主要对我国现有的有关非婚同居的法律规定进行了分析,发现我国立法上的空白,并论证了我国对非婚同居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在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及实践经验对其在进行法律规制时更应结合我国实际。第四章为对我国非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性质及归属的法律规制的构想。主要提出了建立法律规制时应遵循的原则如区分对待原则、价值中立原则、保护与补偿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等;并就实践中非婚同居财产纠纷的解决提出了较为详细的建议,即以协议制为原则,未有协议或者不能达成协议的则采用推定共有制,以期实现既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愿又能保护同居中的弱势一方实现实质正义的目的。对于较为关注的几类特殊财产,如博彩所得、智力投资、第三人侵权时非婚同居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权等结合案例进行了分析,以佐证笔者的构想。同时对于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的兼有人身性质和财产性质的法律关系如遗产与继承、抚养扶助义务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第五章为结语。本文的主要创新点:1、选题方面,非婚同居法律制度在中国还没有建立,而社会现实又确实需要这一法律来解决实际问题,已有的一些研究不够系统充分,本文系统论述了非婚同居法律制度的相关方面,并以目前实践中广为关注的财产性关系作为研究的重点。2、从不同的视角分析了非婚同居存在的合理性以及对其调整的必要性,并通过相关资料证明对非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性质与归属进行法律规制的迫切性。3、通过对相关国家的立法实践的比较和借鉴,建议我国应该建立非婚同居法律制度,至少在目前应当及时地对于非婚同居者之间的财产性关系进行法律规制。对非婚同居财产关系法律制度的具体应包括哪些内容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这主要体现在第四部分的论述中。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笔者理论水平有限,以及所占有的资料的匮乏,生活阅历尚浅,文中观点或表述肯定有不尽人意或者偏颇之处,请各位老师和读者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