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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实行为损害补偿是行政主体合法的行政事实行为造成超出公民应当容忍限度的损害之补偿。国内关于行政补偿的研究集中在行政征收、行政征用和合法的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变更所造成的损害之补偿,但实践中广泛存在的不以剥夺或限制公民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为目的的行政事实行为给公民造成损害鲜有人关注。由于此类行政事实行为具有合法性和公益性,目前缺乏完善的法律规定作为公民维权的依据。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作出的,不以行政法律效果的发生为目的,但产生了目的以外的事实效果的行为,包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