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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自1994年生效后,以各沿海国陆续宣布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为标志的新的海洋管理制度正逐渐形成.我国社会议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使得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出现了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渔业生产经营体制随之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我国现行的渔政管理体制仍保持着原来计划经济进期的模式和特点.已不能再适应当前国际渔业管理和我国国内形势发展的需要.这些大大促进对我国渔政体制改革的探讨和研究.首先,该文主我国目前渔政管理体制的渔政组织机构、渔政管理职权及渔政管理原则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指出目前我国渔政体制存在的问题:(1)机构设置未理顺,布局不合理;(2)不正常行政干预太大;(3)收支渠道不顺;(4)现行体制防碍了渔业生产者行使参与渔政监督管理的民主权利;(5)现行体制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其次,该文就影响我国渔政管理的三个有关因素进行分析、讨论:资源与环境、渔业捕捞许可证制度及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再次,该文对国外主要发达国家和渔政管理体制就其渔业行政机构的设置、渔业法制、渔政管理政策和渔业执法权限等四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为我国渔政体制改革提供参考.最后,在综合以上的分析及我国具体的实际情况,该文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我国渔政体制改革进行讨论:(1)渔政组织机构:提出我国渔业行政分离和我国渔业机构复合式设置两种的方案渔政机构设置方案,并认为行政与执法分离的设置方案比较适合作为我国渔政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而复合式设置方案比较适合作为我国渔政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而复合式设置则可以作为长期目标.(2)领导体制:在参考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渔政领导体制在编制管理、机构管理、干部管理及经费方面的设想,以加强我国渔政管理机构的统一领导、防止地方保护主义.(3)执法体制:根据渔政管理任务的具体特点,渔政管理应加强与司法、海洋、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完善我国渔政执法体制,促进我国渔业可持续发展.(4)群管体制:讨论在我国设立由渔民、企业、专家等代表组成的渔业管理咨询委员会和建立渔民协会,以完善我国渔业管理及决策体制,保护渔民群众的合法权益.(5)渔政管理人员聘用使用机制:从制定我国渔政人员层次规格要求、明确渔政人员的执法权限、建立渔政执法的责任制、完善渔政执法监督制度等方面完善我国渔政管理人员聘用使用机制,以提高我国渔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渔政管理的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