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与融合——乡村社会刑事案件私了现象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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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了本质上是与依据国家正式法律制度解决纷争的“公了”相对应的一种非正式纠纷解决机制。在乡村社会刑事案件私了过程中,民间法是私了纠纷解决的主要依据,而国家法则以“在场者”的身份为私了提供了大致框架。在私了场域下,国家法与民间法显现出既对立冲突又依存互动的复杂景象。面对私了一方面由于其消极作用不被承认,另一方面又由于其积极作用在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尴尬境地,如何祛除消极因素,吸取积极因素,实现国家法与民间法的有效融合便成为一项现实性命题。而刑事和解作为刑事领域新兴的纠纷解决制度为这个难题提供了可行出路。本文第一部分对国家法与民间法问题的研究背景和文章的几个基本概念作了大致的说明;第二部分从乡村社会刑事案件私了现象调查入手,对私了的表现形态、产生根源与现实原因、作用等进行了具体的介绍分析;第三部分则在前文事实考察的基础上,对私了现象中的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作用、冲突与互动关系进行了论述;第四部分针对私了困境,积极探求乡村社会中国家法与民间法融合的有效路径——刑事和解,文章从刑事和解的含义切入,在分析了刑事和解在乡村社会的建构具有深厚的理论根基和丰富的实践基础之后,对刑事和解在乡村社会的建构提出了具体措施。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第一,在国家法与民间法这个大背景下,选取了“乡村刑事案件私了现象”作为研究视角。因为刑事案件私了集中反映了乡村社会的人们处理纠纷的行为取向和思维方式,体现了他们对国家法与民间法的感知和体认。透过私了,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乡村司法的概貌,观察到乡村法治乃至中国法治的发展足迹。然而遗憾的是,现阶段乡村社会刑事私了的问题还没引起学者的关注,在这方面的研究比较少。所以文章选题具有一定的新颖性。第二,文章引入“刑事和解”这项新型的刑事问题解决机制作为解决私了困境、实现国家法与民间法融合的途径,不但具有理论及实践上的可行性,而且体现了当今刑事领域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第三,研究方法上采取了社会调查(如借助访谈、观察、文献等具体手段)的法社会学方法,通过研究法律生活中的经验事实、法律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来解决现实社会中的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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