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进入21世纪,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发突显,旅游人才的需求不断扩大。高职旅游教育是培养旅游人才的主要教育形式,担负开发旅游人力资源、助力现代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使命。因此,高职旅游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高低至关重要。目前,校企合作是旅游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主要方式,但我国旅游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质量水平还不够高,还存在“雷声大,雨点小”、“适销不对路”、“企业参与积极性低”等问题,在制度、规则、标准、过程等多个环节还没有形成科学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本文以此为切入口,对旅游高职教育校企合作质量保障体系进行尝试性构建。首先,文章以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和戴明PDCA循环理论为基础,通过文献法、案例法、比较法等方法对旅游高职教育校企合作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进行梳理,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1)质量标准适切性不足,导致人才质量不适应现代旅游业的发展需要;(2)质量执行体系保障乏力,只通过“应该”、“鼓励”等原则性法律文本引导多方主体参与校企合作,而缺乏对事故问责追责等强制性法律与制度,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3)质量检查体系内容、方式和主体单一,尚未充分发挥校企合作教育多元主体参与的优势,以政府的、外部的评价方式为主体,忽视企业、行业组织等在旅游业中的资源优势与富集经验,导致培养的人才适销不对路;(4)质量改进体系缺位,没有通过明确的规则或制度来规范校企合作教育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偏差和经验总结,使得质量改进呈现随意、游散状态,严重阻碍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水平的不断提高。其次,问题的产生都具有一定的原因。而要解决问题,必须从原因入手。本文分析校企合作质量保障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现实障碍。标准过时或缺位,目前职业标准与旅游类专业设置及岗位准入之间不相匹配,一些新兴职业没有国家标准,而一些传统职业仍然延续旧有标准;(2)体制性障碍。不论是我国中央集权性质的管理体制还是以公办院校为主的办学体制,都从制度建设上阻碍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3)教育质量观念落后。功利价值和计划培养的倾向还很突出,阻碍培养“技能+素养”的应用型人才;(4)法治障碍。执行主体权责不清,没有对参与校企合作的多方主体明确权利及义务。最后,在相关理论指导下,提出旅游高职教育校企合作质量保障体系的架构要点。主要包括:(1)校企合作质量保障体系架构过程中要遵循顾客导向、全面有效、层次分明、动态改进的原则。坚持全过程、全方位、全内容和全员参与;(2)构建标准完善、层次分明的质量标准体系,强调旅游国家标准、岗位标准与教学标准的沟通与协调,标准制定突出“技能+素养”;(3)构建责权分明、结构清晰的质量执行体系,要求明确各个参与主体的权责,完善校企合作协调管理组织机构;(4)构建以内为主、内外结合的质量检查体系,突出教学监控体系和第三方评价组织的作用;(5)构建反馈及时、制度规范的质量改进体系,树立质量意识,及时总结经验,优化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