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转型期的中国,面临着种种剧烈的变化,其中之一就是现代化发展所引起的人口流动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大批适龄儿童也跟着父母由农村流向城市,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教育问题特别是高考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的焦点。由于当前高考制度实行的是“户籍+学籍”的报名方式和“统一考试、分省命题”的模式,长期在城市上学随迁子女面临着一个两难境地,即既不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又很难适应户籍地的高考。社会对于放开异地高考的呼声也越来越大。必须明确的是,公平一直是人类的终极价值之一,而作为社会公平基石的教育公平,更是千百年来人们矢志不渝追求的理想。从孔子到陶行知,从柏拉图到胡森,人们关于教育公平的探讨从未停息。笔者在综合了中外各位名家理论的基础上,构建了自己的教育公平体系,并总结出教育公平的四大原则,即受教育权受保障原则、教育机会平等原则、程序公正和实质公正相统一原则、补偿原则。高等教育属于准公共物品,政府作为高等教育的主要提供者,无疑对高等教育领域的公平负有重要责任。从2008年开始,政府便已经开始关注异地高考问题,经过四年多的努力,终于在2012年开始了异地高考的破冰之旅。但是从目前各地落实异地高考的情况来看,外来人口较少的地区在实施异地高考政策时做得较好,而北上广等外来人口众多且教育资源较丰富的地区,仍然未能做出实质性的举措。究其原因,北上广等地区在推行异地高考政策时遇到了种种困境,诸如异地高考准入资格难以鉴定、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的利益博弈难以协调、城市承载力有限等。异地高考,早已不是一个简单的教育问题,还牵涉到户籍制度改革、教育资源分配、高考制度调整等方方面面。异地高考问题的合理解决,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国家从教育公平的价值出发,做好顶层设计,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级来稳步推进改革。从微观层次来讲,目前最急切的是要推进大城市异地高考政策的放开,这需要中央和地方合力制定异地高考政策、需要科学设定异地高考准入门槛、需要建立全国性的电子学籍管理制度;从中观层次来说,改革目前不合理的高考制度势在必行,包括需要科学分配招生指标、重新建立新型考试模式等;从宏观层次来讲,没有社会大环境的公平正义,就难以保证异地高考问题的彻底解决,均衡配置教育资源、配套改革户籍制度、完善高等教育立法能够有效地为教育公平的实现提供强大的支撑。本文寄希望于从教育公平的理想出发,为广大随迁子女的教育平权运动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也相信我们的国家会凭着“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坚毅力量去消除权利、机会、规则三个领域的公平正义的缺失,来捍卫权利公平,维护机会公平,彰显规则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