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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代表着少数民族同胞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开创,凝聚着少数民族同胞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诉求。贵州省丹寨万达小镇作为以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旅游开发热点的文旅景点,汇聚了丹寨县众多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文以万达小镇作为实证研究对象,探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举措以及存在的法律问题。具体而本,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对相关概念进行概述,以国内视角和国外视角为出发点,论述非物质文化遗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旅游的形成发展过程。同时,以少数人权利保护理论、公地灾难理论、文化软实力理论为基础分析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依据。第一章还总结了当前中央层面和贵州层面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措施。第二章到第四章为本文的主体部分。第二章结合万达小镇对卡拉鸟笼制作技艺、苗族蜡染技艺、皮纸制作技艺、原生态歌舞史诗的开发分析少数民族非遗文旅市场存着诸如,发布虚假广告,知假卖假等法律问题。第三章,介绍了国外:泰国、俄罗斯、美国;国内:广西、湖南、四川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成功法律经验。第四章围绕万达小镇旅游开发出现的问题提出我国少数民族非遗旅游开发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的法律原则有:尊重原则,尊重少数民族同胞的风俗习惯;来源披露原则,在使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应当标注出来源地;惠益分享原则,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的收益分享给利益相关人,实现公平与公正。同时,针对旅游开发过度泄露传承人基本信息这一事实提出应当重点保护传承人隐私权,为了鼓励传承人的知识创新提出应当重点保护传承人的署名权和名誉权。此外,本章从行政保护的角度给出了四点建议:第一,由于旅游开发改变了少数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形态,要实时更新文化档案,梳理文化发展的路径。第二,要加强文化市场的综合治理,在设计、生产、包装、运输等环节都做到规范化。第三,推动文化共治格局的建立,让人人都参与到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队伍中来。第四,为了解决文化市场中知假卖假的欺诈行为,完善行业协会的监督制度。为了修复已经受到破坏的权利本文提出了三点完善法律救济制度的思路,第一,由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共属性,鼓励公权力机关参与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受损害的诉讼中及灵活运用支持起诉制度。第二,基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属不能归于某个特定的人,损害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侵犯少数民族同胞的集体利益,提出了通过公益诉讼的方法维护少数民族同胞的法感情。第三,为了使文创市场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减少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出现,提出使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加重侵权人的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维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