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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法律馆是清末修律时不可绕过的一个机构,其所经历的一段时光也是吾国法律发达史上至为重要的转折阶段。本文运用组织行为学、比较法、法律近代化理论等相关学科与方法,对修订法律馆的所处的清末新政的背景,修订法律馆的组织机构、运作方式、人员配备、权力斗争、成就得失作一项系统的考察。希望能以此加深对我国法律近代化的认识。本文包括引言、正文六章、结论三个部分。引言主要交代本文写作的目的、本论题的研究现状、考察对象和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的意义。正文第一章重点阐释修订法律馆所处的时代背景,即清末新政,旨在说明修订法律是新政的一环,修订法律馆种种变化,都是与新政发展息息相关的。正文第二章叙述修订法律馆的历史沿革过程,早先为律例馆等一类编书机构,新政中该馆实现转型,成为新的修订法律机构,经过官制改革和宪政运动,修订法律馆成为独立的现代科层制机构。正文第三章叙述了修订法律馆的机构设置和运作方式,交代修订法律馆的组织设计、运作资金、人员配备、修律宗旨和具体修律方式,以求在微观层次上对修订法律馆有一个细致的了解。正文第四章叙述了修订法律馆的组织群体,侧重于分析他们在组织中的角色和对组织的作用。按不同标准可以划分为先驱者和骨干力量、保守势力和激进势力。他们的合力指引着法律馆前进的方向。正文第五章叙述修订法律馆与其他部门的冲突与妥协,其中又渗透着部门权力斗争、理想与现实之争、文化更新与保守之争。一切意味着修订法律馆在矛盾中前进。正文第六章叙述修订法律馆取得的成就,并分析了其中的得失。它更多是在形式上初步完成了法律近代化,但也留下了许多遗憾。结论部分则突出显示:新政力度有多大,修订法律馆就能走多远,种种一切,都是时代之手在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