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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为一项独立的证据规则,在西方已有较长时期的发展过程,并已形成相对成熟的经验,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有效规范侦查人员执法活动的制度性保障,也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在诉讼中不受侵害的程序性规范,尤其是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不受公权力侵害的救济手段。分析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诞生与发展以及我国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面临的障碍,特别是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在排除非法证据中的重要作用,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的研究以此为主线分为四个章节展开。第一章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历史沿革,介绍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形成的历史背景及发展历程,并根据当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例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阐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不同时期的扩大与限制,实际上就是在刑事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这相互冲突的两大价值目标之间如何选择、协调的问题。第二章国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比较,介绍了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和日本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及判例,并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各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等诉讼观念地位的变化决定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容。第三章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发展与障碍,介绍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沿革及适用的障碍。指出我国重打击、轻保护的刑事司法指导思想及排除非法证据可操作性程序的缺失,导致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尚未得到真正实施。第四章我国侦查起诉工作与非法证据排除,介绍了由于我国特殊的诉讼模式,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在排除非法证据时的面临的障碍和难点,提出健全排除非法证据的措施,构建可操作性强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