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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尤其是内部审计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得以快速发展。传统的内部审计因其定位囿于为管理层服务,相应地决定其审计的职能、内容和范围等都受到局限。随着现代企业对公司治理不断加强,内部审计的目标也和公司治理的目标渐趋一致:即致力于组织价值的增加。这就促使内部审计的职能、内容与审计范围等随之变化,价值增值型内部审计应运而生。关于内部审计,1999年6月,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对其定义做了一次重大调整,提出“内部审计是一种旨在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组织营运的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治理程序效果,以帮助实现组织目标”。这是内部审计在其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第一次正式涉及治理问题,该定义明确将内部审计上升到治理层次,指出了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价值增值。可以认为,价值增值型内部审计是由于审计目标相对于传统内部审计的延伸,由服务于管理层上升为服务于股东及利益相关者,从而引起内审职能从确认扩展到咨询、审计范围从内部控制和业务范围扩展到风险管理和治理程序效果的现代内部审计。它主要通过在三大审计领域(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公司治理)内行使两大职能(确认和咨询)来达到价值增值的目标。此外,从应用的角度看,2002年7月30日,美国出台了公司治理改革法案《萨班斯—奥克斯莱法案》,其中对于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作用、审计范围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指导了增值型内部审计在实务界的推广。基于以上两个背景,本文对增值型内部审计进行了研究。本文主要采用了规范性研究、对比分析、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六个部分对主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第一部分为导言,对当前增值型内部审计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介绍和综述。第二部分介绍了增值型内部审计的定义,并分析了它与传统内部审计的不同点。另外,还介绍了《萨班斯法案》中与内部审计相关的条款。这些内容是后面研究的理论基础和背景。第三部分在公司治理的视角下,从增值型内部审计相对于传统内部审计的变化入手,结合《萨班斯法案》,分析其在职能上的变化,以及与审计委员会和外部审计师关系的变化。第四部分根据增值型内部审计的定义,重点分析内部审计在三大领域内如何实现价值增值,并配以案例进行说明。第五部分重点研究内部审计部门价值创造的衡量理论与方法,并结合有关指标建立了内审部门平衡记分卡模型。最后一部分对我国内部审计工作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本文整个研究一直与《萨班斯法案》有关内部审计的条款相结合,将其置于公司治理的视角下进行研究,分析增值型审计如何完善公司治理,实现价值增值,注重内部审计理论和实务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