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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改革开放后从国外引入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经过了三十余年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运用这一灵活的用工模式,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也将其作为一种重要的补充用工模式,以弥补自身编制和劳动力的不足,同时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随着各项工作的不断开展,部分劳务派遣制员工开始出现在一些核心工作岗位上,与正式员工从事相同的工作,却无法行使相同的权利,得不到相同的报酬。而且由于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制度的特殊性,使得这部分员工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没有针对这一群体的有效的激励措施,员工自身权益亦得不到完善、有效的保障,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劳务派遣制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也不利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发展。本文借鉴了国内外的相关理论研究成果,以青岛保税港区机关事业单位为例,在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的基础上,分析了机关事业单位对劳务派遣制员工进行激励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政府、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制员工自身三个层面,对青岛保税港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制员工激励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揭示出产生问题的各方面原因;并立足于实际情况,从各个层面分别提出了对劳务派遣制员工进行有效激励的改进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