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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我国女性公平就业现实困境与企业社会责任分配困境入手,提出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存废与性质方面的学界争论,通过分析争论,笔者提出了在劳动法领域,企业社会责任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以及明确企业社会责任性质的重要性。随后,笔者通过在历史维度下对中外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分析,揭示了在我国坚持和强调企业经济人格独立性的重要意义;通过在逻辑维度下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的比较分析,揭示了企业经济责任与企业社会责任间原生与次生的关系,企业社会责任中的法律责任与道德责任间底线与鼓励的关系,并认为道德责任占据企业社会责任的主体部分,并是企业社会责任得以存在和继续发展的重点组成部分,法律责任有底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法律责任以道德责任为基础,共同构成整个企业社会责任;通过在现实维度下对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分析,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进行了反思,并从宏观、中观、微观等角度尝试了重新定位。最后,笔者就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提出了建议,要在明晰企业责任与政府社会责任的界限的基础上,强化政府在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中的激励引导职能;要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中的作用;同时,建立符合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运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