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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秧歌,又称蔚州秧歌、蔚州梆子,也曾称蔚剧,主要产生于河北蔚县、山西广灵县一带,流传于张家口地区以及山西广灵、灵丘一带。作为一个地方小剧种,蔚县秧歌萌芽于明末清初,崛起于花雅之争,繁荣于清末民初。经历了形成演变时期、繁荣兴盛时期、抗战和解放战争的衰落时期,以及建国后的发展新时期,共四大时期。其形成演变时期又经历了三个阶段:戏剧萌芽阶段(民间社火中具有戏剧因素的艺术表演形式)、民间小戏阶段(“两小”、“三小”的民间小戏)、成熟剧种阶段(吸收梆子声腔后的成熟的地方剧种)。成熟之后的蔚县秧歌,命运跌宕起伏,历经坎坷,迄今走过近400年的历史。蔚县秧歌独树一帜:语言土俗浓郁,具有乡土气息;音乐体制独特,既有训调之优美,又具梆子之浑厚;表演体制完备,角色行当齐全,唱做俱佳;舞美体制充实,化妆、服装、砌末装置虚实结合,写意传神;剧本内容朴实、思想内涵丰富。因此,成为了蔚县人民十分喜爱的表演艺术形式,延续至今。蔚县秧歌具有重要的戏曲史地位,在音乐板式上创造了传统梆子声腔中所没有的〖大悠板〗,后来河北梆子中的〖大慢板〗与之显然一脉相承。可见,其并非简单的小戏,而在近代戏曲声腔、剧种演变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目前蔚县秧歌面临十分困难的处境,生存状态岌岌可危:秧歌艺人减少,其传承后继乏人;剧本散失殆尽,保存很少;其赖以生存的民俗文化环境也遭到破坏。为保护这一濒临灭绝的地方剧种,蔚县秧歌已于2006年列入河北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即便如此,需要我们完成的工作还有很多。本文是在戏曲田野调查的前提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结合学科内部及传播学理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的研究成果,从戏曲史、戏曲文学、戏曲民俗、戏曲文物的角度,对蔚县秧歌这一既具有历史文化遗产性,又濒临消亡的地方剧种做一最大程度的关注与全面的研究。从而总结出蔚县秧歌作为戏曲剧种的艺术价值与文化价值,提出可行性的保护措施,展望其发展前景。本文认为,蔚县秧歌的发展面临着和其他戏曲剧种同样的问题,我们亟需为之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并使之走入良性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