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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制度变迁的动因和动力均源于人们对利益的追求。利益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正是人们为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而不断的追求利益,才导致一次又一次的社会制度变迁,从而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纵观历史,任何一种社会制度的兴起、延续和变迁,皆归于人们的逐利行为。人们对一种社会制度的认同,归根到底就为了创造最大限度的实现和发展自己利益的良好空间。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主旨,正是承认利益关系的这种普遍性,为人们寻求一种更有效满足个人利益需求,进而推动社会发展的制度形式。但是,市场化取向的国有企业改制在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对企业职工的社会经济地位获得机制发生了改变,引发了改制过程中职工的权益发生了变动,也导致了职工作为一个阶层在社会结构中的向下流动趋势。本文首先对与权益相关的制度理论、社会分层理论、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等理论观点及前人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与分析,对我国建立在“身份制”、“单位制”为主要制度的传统权益理论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的缺陷以及对企业职工权益造成的影响进行了阐述。本文认为,传统的权益理论建立在脱离现实,追求浪漫主义的制度设计基础之上,追求普遍的绝对的平等。这种脱离现实的制度设计一方面表现出“单位制”的历史局限性,另一方面也表现在经济体制在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即计划经济对微观经济活动与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之间存在的矛盾难以发挥有效的调节作用,引发生产与需求之间的相互脱节;无法合理地调节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造成动力不足、效率低下等现象,最终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当人们意识到这种制度设计过于理想化和超前时,就必须要进行体制改革,通过改革回归现实主义基础。改革开放的核心就是国有企业改制,但国有企业改制并不是放弃原有的维护职工权益的理想,而是要在现实主义的基础上重建这个理想,这个理想就是国企改制过程中,在现实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充分保障职工权益。在对传统权益理论深入剖析的同时,本文还主要对东北F市的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权益变动问题进行了历时8年(2003-2011)长时段的、3次集中性的实证调查。调查发现,尽管F市国有企业改制规范性逐渐提高,但8年中改制企业职工的权益仍然普遍受损,而且随着企业改制的不同阶段职工权益受损也出现了不同的特点。从职工权益受损范围来看,改制企业职工权益受损呈现出普遍性的特点,职工的民主政治权益、经济补偿权、劳动就业权、劳动报酬权、劳动安全卫生权、社会保险福利权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而且同其它地区的改制企业职工权益受损问题相比更为普遍、复杂;从改制后的产权性质来看,相对于改制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来讲,改制为私营企业的企业职工权益受损更为严重;从改制企业职工权益受损的结果来看,F市改制企业职工已经作为一个庞大群体滑向社会底层,其中的4050失业、下岗人员虽然随着时间推移逐渐淡出劳动力市场,其就业问题看似不再成为改制企业职工的主要矛盾,但是由于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些人的生存问题仍然面临困境。同时,8年前的3040人员现在过渡为4050人员,他们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依然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因此,单纯依靠代际消化来解决这一问题值得思考;从改制企业职工的意识形态等心理层面来看,职工对企业的依赖心理明显弱化,维权意识逐渐增强,正如有的学者所说,传统产业工人经历的是一次阶级再形成的过程,但是在这种阶级意识形态下职工维权后的效果不大,工会在其中的作用较为有限。造成改制企业职工权益受损的根源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从经济资源、政治资源、制度资源、组织资源及个人资源五个层面进行了解释,并借鉴国外维护职工权益的相关经验提出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