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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探索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行为意愿,分析影响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意愿的因素,对志愿服务的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研究在已有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了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研究法、实证研究法,对已有理论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以公民社会理论、赫茨伯格双因素理论为基础,考察了长兴县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整体现状,主要表现为社会公众的参与意愿较高,对志愿服务的理解多是支持和赞同的。同时,本研究也发现了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参与行为受行政力量干预、参与可持续性不强、激励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形式单一以及激励意愿不强。通过调查研究,笔者发现:(1)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整体意愿较高;(2)社会公众的个人特征对志愿服务的参与意愿具有显著的影响;(3)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行为特征对志愿服务的参与意愿具有显著的影响;(4)不同的激励方式对志愿服务参与意愿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通过系统分析,可以得出:(1)个人特征中的学历和收入对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意愿具有提升作用;(2)行为特征中的参与主动性、参与次数正向影响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意愿;(3)激励方式中的发展性激励、保障性激励以及精神性激励对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意愿具有显著的提升作用。基于分析结果,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意愿。首先,应加强政府的宏观引导,保障志愿服务活动顺利开展,长兴县志愿服务可以结合“志愿者之城”建设战略;其次,加大宣传力度,激发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主动性,促进志愿服务活动的常态化开展;再次,加强人才管理,建立志愿者与志愿组织的沟通平台,使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更加便利;最后,在激励措施方面,充分了解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动机,制定多层次、多形式的激励方式,努力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