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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1978年恢复高考以来,高校经历了近40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国家的发展和繁荣培养了大量的人才。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高校办学质量日益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同时经济的发展对现代化大学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目前受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影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行政管理中存在着行政组织机构膨胀、职能重叠,行政运行机制不畅,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冲突以及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本文通过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行政组织理论、治理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对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不同主体间的责权利关系进行分析,从高校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管理模式几大方面,系统地分析了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成因:我国高校行政主体越位、缺位;科层制影响深远;行政命令占主导地位;监督体系不完善,相关法律缺失。同时论文借鉴了发达国家高校行政管理经验:美国大学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德国高校的教授治校,日本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为提升我国高校行政管理效能提供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完善高校行政组织机构;促进学术权力参与高校行政决策;营造民主法治的高校行政管理环境;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执行力。意在实现我国高校行政管理由单一的管理向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转变,促进高校自身实力的增强,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适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