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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构改革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视,也一直以来是广大学者们研究的重要课题。我国虽历经多次乡镇机构改革,但仍然不断地探索着更为适合我国国情的改革模式。中共十七大、十八大都针对促进基层机构改革提出了大部制的改革方式。各地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也积极探索着适合当地的改革方式。广西乡镇机构执法力量薄弱、职能转变不到位、职责不明确、多头执法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影响着政府的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而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政府的服务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顺应机构改革的趋势,为了改善基层机构的存在问题,也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进行了广西乡镇“四所合一”改革的探索,采取先试点后全面推行的方式在钦州灵山县新圩镇和檀圩镇进行乡镇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等机构改革。采取资源整合的方式将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合并成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为乡镇管理的相当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的建立,增强基层的执法力量,整合和优化现有的资源,完善了乡镇政府机构,节约农民的办事成本,解决了乡镇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取得了较为不错的成果。 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比如,行政执法权责不一致,多头指导、多方关系难理顺,人员配备存在不足,专业知识不足不高,适应能力不强,经费与设备等不足,人员编制矛盾突出,考试和培训机制不够完善等。而这些问题依然存在的原因主要在于:压力型管理体制,下动上不动的改革模式,现行的“乡财县管”体制存在不足,机构编制法定化问题,改革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力支撑,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等。为了更好地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调整和改善:一是创新乡镇科学管理体制;二是完善现行乡镇财政体制,加大对机构建设的资金投入;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四是深化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五是完善专业执法资格考试和培训;六是转变人员思想,提高全面素质和能力;七是完善编制制度,充实机构专业人员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