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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指出:“中世纪被看作是由千年来普遍野蛮状态所引起的历史的简单中断;中世纪的巨大进步,欧洲文化领域的扩大,在那一个挨着一个形成的富有生命力的大民族,以及14世纪和15世纪的技术进步,这一切都没有被人看到。”启蒙之后欧洲个人主义盛行,一度被认为是现代政治中民主发展的源头,这种个人主义是否是对原有的共同体生活的完全否定和抛弃,政治生活中的共同体精神是否一贯存在?中世纪的政治生活沦为领主统治下的领主个人或是领地内的群体性生活?倘若是后者,基于封建领地内的“庄园化”的共同政治生活,能否认为中世纪欧洲的政治生活依然沿袭古代群体性共同生活的政治传统?
政治共同体的突出特征就是对公共权威的信仰和服从,无论这种公共权威是来源于社会普遍性的契约还是统治集团建立,它为共同体内人们的社会和政治合作提供了制度性和规范性(成文或是惯例)的交往平台,为社会活动提供了可预期性和可控性的保障。
中世纪初始,罗马法下制度性的服从被领主与封臣间的个人服从关系所替代。然而政治共同体传统,这种政治理念与精神在混乱的中世纪依然得到了延续。其显著的政治形态——领主政治依然存在一定的共同体的色彩,它以农奴和农民对领主的依附性的契约关系为基础。同时君主、领主、教会三者也处在相互制动的动态的政治平衡体系中。
这种基于封建领地的“庄园化”的政治生活依然以制度和秩序为根基,并在不断的社会运动中融合着诸多政治和社会因素,并进而产生了近代政治的两大特征:政府与公众,使得欧洲在世界史上最早进入近代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