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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随之而来的是内外交往越来越频繁,中国人走出去看世界,外国人也纷纷到中国来旅游、就业、投资、定居。一方面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另一方面也为出入境管理等工作巨大压力,由此还影响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与其它国家的关系。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入境管理法》)应运而生,并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我国出入境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尽管如此《出入境管理法》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以笔者所在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为例,它承担着国家对外开放口岸的出入境边防检查任务,系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对出入境人员及其携带的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进行查验。由于工作的特殊性,边检机关对“依法行政”的要求更高。《出入境管理法》已无法满足现阶段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的需要,更无法适应未来移民事务的管理要求。学习借鉴其它国家(地区)成熟的移民法律制度,有助于推进我国移民法律建设,提高移民事务管理水平。本文从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发展历史入手,回顾我国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的历史沿革,说明《出入境管理法》的新变化、分析存在的问题,通过介绍其它国家(地区)的移民法律和机构体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相关的对策。文章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梳理《出入境管理法》的发展历程,分别介绍出入境边防检查发展概况和我国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发展沿革;第二部分是针对《出入境管理法》存在的问题,从法律体系构建到体制机制设置等多方面入手,层层剖析;第三部分是介绍其它国家(地区)在移民法律制定、移民机构设置上的成熟经验,为我国移民法律体制的建立提供借鉴;第四部分在对国外经验的借鉴以及我国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下,提出逐步推进移民法律建设,完善移民法律体系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