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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力工业放松管制后,建立与竞争性电力市场相适应的电力监管体制,以保证市场的充分有效运作,是各国电力工业改革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本文首先介绍电力市场监管背景,阐述电力市场监管的经济学基础,总结国内外电力监管体制的职能、特点和原则。然后在理论准备的基础上,对电力市场监管的两大基本问题(价格上限和环境成本)进行研究和论证。 价格上限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简单产物。本文将最高限价与动态利润调整机制联系起来,提出一种新的电价上限确定方法—利润上限法;在此基础上,本文借鉴两种典型的监管模式(ROR和RPI—X),提出利润上限监管模式,为电价监管提供一揽子(a package solution)的解决方案。 环境成本造成电力市场失灵,是电力监管的重要内容。本文的另一项工作是响应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对发电排放的环境折价标准进行估算,实证分析电力市场的外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