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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演论》一书在中国近代史上具有重大的影响。直到现在,《天演论》仍然是各个学术界的热门话题。众所周知,严复把“信”视为最重要的翻译原则,但传统评论认为,《天演论》并不是一个十分“信”的译本。虽然严复在《译例言》中坦言道,“题曰达旨,不云笔译,取便发挥,实非正法”,但对他的批判仍绵绵不绝。譬如,依照传统理解,《天演论》通过介绍达尔文的进化论——尤其是社会达尔文主义来告诫国人,如果不改变封建制度,国家灭亡和种族灭绝将不可避免,从而呼吁国人按照自然淘汰的法则行事,救国救民,实现国家富强。然而,原文本《进化与伦理》的核心内容是赫胥黎的伦理观。赫胥黎反对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将达尔文的进化论引入伦理学的做法。他认为人类有义务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天争胜,用“自我约束”来取代“自我肯定”。但是严复在《译例言》中指出,《天演论》一书虽然在“词句之间,时有所颠倒附益,不斤斤于字比句次”,但其“意义则不倍本文”。而正如沈苏儒、王宏志等指出的那样,严复的“信”的精义就是“意义则不倍本文”。换言之,《天演论》一书的意义是“信”于原文本的。因此,笔者运用目的论对《天演论》进行了研究。目的论认为,目标文本的目的对翻译行为起决定性作用。如果目标文本的目的与源文本的目的一致,则翻译的标准为对等,即目标文本应该忠实于源文本;如果目标文本的目的与源文本的目的不一致,则翻译的标准不再是与源文本的对等程度而是实现目标文本目的的充分程度,即译者有权并且应该对源文本进行改动以充分实现目标文本的目的。此外,不仅一个整体文本有其整体目的,一个文本的部分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