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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国内局势变幻莫测的时代背景下,公共危机频发已经成为社会管理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重大挑战。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必须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承担主要责任,发挥主导作用,最大限度的控制和降低公共危机可能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公共危机管理是责任政府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主要职能之一,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能力直接关系着公民的信任、社会的稳定和国家政权的存亡。因此,在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中,随着政府职能在社会管理方面的凸显,加强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责任的探讨和研究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把公共危机管理和政府责任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系统的探讨和论述,分析我国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责任缺失现状及原因,有助于明确政府责任的内容和范围,有助于政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危机管理能力。
本文在对危机管理、政府责任等相关核心概念进行较为准确界定的基础上,运用国家起源说、政府职能论和公共产品理论来探讨政府承担公共危机管理责任的必要性理论依据。通过对现实案例的分析比较,揭示出我国政府在危机应急能力不断增强的同时,还存在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责任缺失的现象,主要表现有公共危机意识淡薄,公共危机信息公开不畅,公共危机管理机制落后,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等;政府责任承担不足的原因主要包括我国社会转型的历史原因,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缺位,政府绩效机制的不完善,部分官员伦理道德的欠缺等。通过对国外政府危机管理模式的比较和经验借鉴,提出强化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责任的策略选择,包括增强公共危机意识,推进公共危机信息公开,构建科学的危机管理体系,健全危机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消除政府职能缺位,构建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