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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团队是为完成特定审判工作任务,以独任庭和合议庭为核心,辅之以一定数量的司法辅助人员所组成的结构相对固定、独立,职责分工明确的办案单元。它是管理学中的团队概念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以"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为目标,以调整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为统领,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设计,为破解司法实践难题提供了新的路径。审判团队正是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过程中的创新。审判团队在各地的试点取得诸多成效,但其所内含的一些关系尚未明晰,其运行过程中亦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正视和解决。本文主要运用逻辑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对审判团队制度进行系统研习。第一部分为审判团队制度概述。主要论述审判团队的内涵、特征、价值功能和目前各地试行审判团队的主要模式。首先,结合审判团队的概念,分析其具有四个特征:以完成特定审判工作任务为目标;以独任庭和合议庭为核心;结构相对固定、对外相对独立且职能分工明确;需承担明确的责任。其次,总结了审判团队的三种价值功能: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强化专业化审理,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弱化案件审批,以促进去行政化进程。最后,着重分析了山东省L市S区的审判团队建设情况。第二部分讨论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大环境下审判团队与司法责任的关系。笔者分析认为,在建设审判团队时应同时制定审判人员权力清单制度,审判团队成员以权力清单为衔接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研讨了审判团队的责任归属即追责的范围、追责的程序、保障审判团队依法履职的核心措施等。第三部分研究审判团队建设的核心问题。首先是员额制下审判团队中的法官重塑。探讨了审判团队与审判组织、内设机构的关系;审判团队中的法官与院庭长、审判长的关系;审判团队内法官的权力清单。其次是司法辅助人员队伍的建设路径。探讨了司法辅助人员的定位、法官助理与法官及书记员的关系、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权力清单。最后归纳了当前审判团队建设运转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将其分为团队组建前的先天缺陷和团队运行中的后天不足两大类共六个方面问题。第四部分提供完善审判团队建设的若干建议。一是合理确定各类审判团队的组建数量,二是确保全体员额法官均编入团队,三是保证团队成员双向选择自愿组合,四是设计灵活的审判团队分案机制,五是强化对于审判团队的管理与监督,六是科学考评审判团队工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