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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是一种特定形态的金融资本,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我国国内风险投资至今没有形成成熟的运作模式和产业规模,这主要跟目前风险投资的制度结构有很大的关系。风险投资的发展方向必然是一种完全市场化的投资机制,其组织形式势必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而不断地演化与改造,以真正实现国内风险投资公司的金融经济价值。而有限合伙制作为以美国为代表的风险投资业的主流金融安排,势必进入国内风险投资界的视野。 本文首先对国内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和现状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国内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 其次,通过对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的回顾、引证和再认识,着眼于从全新的角度来审视有限合伙制这一有历史渊源的组织形式,在现代金融市场和风险投资相结合所发挥的独特作用,完整论述了: 风险投资公司实行有限合伙制有其内生逻辑,有限合伙只是制度安排的外在形式,其实质是管理型的高度智力化人力资本参与企业剩余收益再分配,是着眼于监督与激励模式下对人力资本的间接定价,其目标是解决现代金融市场上这类高度依赖人力资本企业的“企业契约”问题的不确定性; 第三部分,结合现代企业理论,对有限合伙制天然适应风险资本市场信息高度不对称条件下,特殊委托代理关系制度安排的必然性进行了剖析; 同时,对风险投资最成熟的美国进行观察、归纳和引证,形成对论题分析更广泛的国际视野,从而对所论述问题的有更好的总体把握; 第四部分,通过对三类人力资本价值的定量分析,初步分析风险投资公司(高度人力资本化的企业组织)人力资本定价的可能机理; 第五部分,结合目前已披露的国内进行有限合伙尝试的最新例子,逐一进行了评析,并提出国内下一步发展的对策; 最后,综合上述分析,本文指出:有限合伙制的金融安排,在解决国内风险投资业的制度建设方面,确有其实践意义;尤其是本文案例所显示的在国内风险投资有限合伙化的过程中,虽有波折,但已是大势所趋;部分实践,甚至开始出现对国际惯例的突破,充分体现了这一制度的生命力。 在现阶段国内大力发展金融市场尤其是投融资市场的形势下,值得深入研究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