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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生态脆弱性评价是认识区域生态环境状况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由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叠加而形成。在自然因素为背景的前提下,通过社会经济因素的扰动,所表现出来的向环境恶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客观准确的评价区域的生态脆弱性及提出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对区域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以大连市水源地保护区为研究区,考虑行政区划对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和管理的影响,将研究区按行政所辖区划分为5个独立的评价单元(分别用G1-G5表示),然后从自然和社会经济两方面选取10个有代表性的影响因子(其中自然指标6个,社会经济指标4个)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再通过研究区生态脆弱性指数的计算和等级划分,对大连市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脆弱性进行综合评价,得出如下重要结论:(1)大连市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脆弱性主要表现为轻微脆弱、一般脆弱和比较脆弱3种类型,其面积分别为1569 km~2、2092 km~2和698 km~2,其中一般脆弱和比较脆弱区域面积较大,合计为2790 km~2,占全区总面积的64%。由此表明,研究区生态脆弱性总体呈现出一般脆弱至比较脆弱的状况。(2)大连市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脆弱性指数为轻微脆弱的区域为G1(庄河市所辖区域),面积1569 km~2,占全区总面积的36%;一般脆弱的区域为G2(普兰店市所辖区域)、G(3盖州市所辖区域),面积2092 km~2,占全区总面积的48%;比较脆弱的区域为G4(岫岩满族自治县所辖区域)、G5(瓦房店市所辖区域),面积698 km~2,占全区面积的16%。(3)从空间分布上看,轻微脆弱区位于大连市水源地保护区的东南部,一般脆弱区位于水源地保护区的西北部和南部,比较脆弱区位于水源地保护区的西南部和东北部。上述评价结果表明,大连市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状况不容乐观,面临着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人为扰动等自然和社会经济两方面因素的严峻挑战,因此需要在参考国内外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理论及成果的基础上,从确定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主体和客体、生态补偿标准和方式、生态补偿途径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着手,尝试建立切实有效的大连市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