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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包括使用权的流转和所有权的流转,而目前我国规定集体用地转变为工商业用地就必须通过征地变为国有建设用地才能进行交易使用。这就导致了政府对集体建设用地利益的剥夺,同时也使土地资源得不到合理的配置,在高额利润的诱使下,产生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隐形流转市场。政府逐渐认识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必要性,在全国开展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地区。 本文旨在对目前我国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现状及模式的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定性的调查问卷法、访谈法等方法对郫县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政府职能进行研究,对地方政府职能的缺位、越位行为进行分析。 论文结构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绪论部分;第二章为全文的相关理论基础和政策演变分析;第三章介绍郫县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流转模式、法规政策、与全国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模式的比较以及在集体建设用地这一领域政府职能的体现;第四章针对地方政府在郫县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的职能表现进行实际调查研究,得出郫县政府在土地流转中的成功经验和问题;第五章提出政策建议,找准职能定位。得出郫县政府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制度供给方面、市场调节方面和利益分配方面存在着问题,应该将其职能定位为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管理者和服务者,而不是交易主体强势介入干预,除此之外还要做好相关配套设施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