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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按照“五统筹”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对我国税收政策中不适应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内外研究成果和相关经济、税收理论提出了建立环境保护税收制度的创新思路。
运用部分经济增长理论、公共财政和税收理论,借鉴国内外环境保护税收研究成果,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从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内涵入手,探讨了我国在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现行税收政策中不适应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面,以及如何利用税收政策激励社会减少经济活动的外部效应,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保护环境相关税收制度的建议,以此不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促进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