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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社区矫矫正是将符合特定条件的未成年人安置在社区中,在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协助下,由专门的国家机关通过专业的矫正方法,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的法定期限内,使犯罪未成年人消除犯罪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据司法部官方网站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有97%的地(市、州)、94%的县(市、区)和89%的乡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各地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88万余人,社区矫正人员的重新犯罪率直控制在0.2%左右,社区矫正与监禁刑并行的刑罚执行方式正逐渐显示出它存在的巨大价值。但社区矫正是一种舶来品,在中国并无深厚的社会根基,加之现阶段可依的法律文件寥若晨星,使得社区矫正工作,特别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起来困难重重,因此对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立法方面的研究就显得十分有实践意义。同时,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作仍在探索中,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立法方面的理论研究还在少数,所以对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立法研究也有其理论意义。在此前提下,本文通过界定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相关概念,描述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发展现状、立法现状与发展模式,论证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立法的必要性,引据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法律理论,从立法模式、矫正机构、适用对象范围、矫正项目四方面对国外几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做的好的国家进行比较分析,总结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的立法实践,并从法律依据、执行主体、适用对象、矫正项目和执行程序等方面,找出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立法现存的不足之处,提出有步骤的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执行主体、扩大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适用范围、增加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项目以及明确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适用程序等合理的完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