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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正当性学说是刑法理论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一个问题,对它的解答构成了刑事活动合理运行的指南,但在中国学界,它却是一个缺乏深入而系统的研究课题,虽有学者孜孜以求,但并未引起应有的共鸣与普遍的兴趣,这一局面亟需改变。本论文以人性与价值这两个法哲学的本源性概念为视角,对历史上存在过的形形色色的刑罚正当性学说,作出合理性与无理性的评析,进而从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高度试图跳出刑罚正当性理论的窠臼,阐释刑罚正当性的真正寓意。
本论文运用马克思主义人性论以及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特别是刑罚价值观,通过对刑罚价值诸如手段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作出细致而详实的阐释之后,力求获悉一种新的刑罚正当性的学说建构思路。即刑罚正当性乃在于树立社会民众对刑罚的真正信仰,增强社会公众对刑罚的信任、可靠感和归属感,形成社会公众对刑罚的服从、尊重是实现和保障自己权利的需要的确信,并提供在目前条件下一个得到社会民众信仰的刑罚正当性体制应该为如何。以此期待本文的论述能为刑罚正当性学说的重新建构提供一些浅识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