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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银行的信息披露问题已经成为国际银行业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97年发布的《有效监管的核心原则》强调了银行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我国遵循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协议的原则,股份制银行按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然而,无论是在内容还是在完全透明度方面与发达国家银行相比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目前,上市的银行都有网站,并且有的银行还专门设有投资者关系网页,但是披露的内容并不规范和标准。本文拟通过中美银行在其网站的投资者关系网页上信息披露的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并对我国银行在信息披露内容方面提出一些改进建议。本文选取了七家中国股份制银行与五家美国股份制银行,对其网站的投资者关系网页中以投资者关系为目的的信息披露内容进行分析比较。在对以往相关文献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本文确定的投资者关系网页以投资者关系为目的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类别为:财务信息、股票信息、投资者服务、公司治理、一般公告、媒体信息、基本信息、社会活动。分析的结果发现,中国银行总评平均值为52%,总评结果最好的为中国建设银行,其次为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以及招商银行,再次为北京银行,比较差的是南京银行,最差的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银行在其投资者关系网页上披露的信息以财务摘要、定期报告、分红历史、公司治理、一般公告与基本信息为主。美国银行总评平均值为76%,总评最好的为美国银行,其次为JP摩根大通,再次为花旗银行、富国银行与纽约梅隆银行。美国银行披露的信息内容中有多项都获得了100%的总评,分别为:财务摘要、证券主管部门备案、信用评级、定期报告、股价信息、分红历史以及公司治理。其次为常见问题、一般公告与媒体信息,总评都为80%。总之,就所选银行间信息披露内容类别方面的差异而言,中国银行间的差异十分明显,而美国银行之间的差异要小得多。在信息披露方式选择性方面,与美国股份制银行相比,中国股份制银行对网站的重视程度不高;也可以说,中国股份制银行对网站这种信息披露方式的不重视,也就说明它们对通过网站获取信息的这部分投资者重视程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