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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区教育政府行为是不断变化的、与时俱进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其也发生着相应的变化。随着我国从“政府管理”迈向“社会治理”,政府行为不断进行改革创新。基于政府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视野,依据行政后全能主义理论、公共治理理论和公民社会理论,本论文对当下我国社区教育政府行为进行分析研究。结合研究背景,在对已有研究进展和不足的述评的的基础上,对我国社区教育政府行为的应然状态进行构想,对我国社区教育政府行为的现状、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且对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策略。具体来说,本论文共有五章,研究内容如下:第一章为论文的绪论部分。在这一部分,本论文介绍了社区教育政府行为的研究缘起、已有研究进展和不足、目的和意义,阐述了本论文所运用的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之处。第二章为论文的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奠基部分。论文界定了社区教育、社区教育政府行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等核心概念,阐述了作为社区教育政府行为基础理论的行政后全能主义理论、公共治理理论和公民社会理论,肯定了社区教育政府行为的作用。第三章对我国社区教育政府行为的应然状态进行分析。我国社区教育政府行为的应然状态是结合国内的优势和国外的经验的基础上构建的一种有效模式。社区教育政府行为应是引导行为、规划行为、服务行为、协调行为和监控行为,分别为社区教育制定法规政策、实施战略规划、提供有效产品、鼓励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和督导其良性运行。第四章分析了我国社区教育政府行为的现状、问题以及出现的原因。目前我国政府在社区教育中深化了政策制度、组织了实践活动、提供了公共服务、形成了统筹机制以及构建了监督评估。在我国社区教育政府行为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中,问题也随之而来,如:政策推进但法制保障不足、社区教育活动特色不突出、供给乏力产品有效性不强、政府主导第三方力量薄弱以及向度单一评估体系浮泛等。我国社区教育政府行为存在问题的原因分别是缺乏国家层面的专门立法、缺乏至下而上的动力机制、缺乏健全的市场参与机制、缺乏社会组织的改革以及缺乏合理的监督评估机制。第五章提出我国社区教育政府行为的改进措施。通过建立国家层面专门立法,明确社区教育战略地位;通过建立多元协同治理模式,重塑社区教育政府角色;通过建立有效的服务型政府,提高社区教育治理能力;通过建立社会组织保障机制,增进社会组织公信效力;通过建立多元参与监督评估,保障社区教育有效运行。基于从政府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视野,本论文在研究过程中本着变化的、发展的、多元的、动态的眼光看待我国社区教育政府行为,肯定其正面的、积极的作用的同时,结合相关理论和社区教育的发展趋势对其存在问题提出原因,并且指出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