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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迦牟尼在长达几十年的传法过程中依据弟子所犯过失以及僧团实际需求“随机设教”,制定了用以规范僧团秩序、引导弟子修行的佛教戒律。佛教于两汉之际传入中国,佛教戒律也自此开始了与中土僧团实际相适应的过程,道安所创“僧制”、智顗所创“御众制法”十条以及道宣所创律学体系都是戒律本土化过程中的重要成果。然随着禅宗兴起,百丈怀海始创清规,禅宗清规便成为了与中土僧团更为契合的新制并且在禅宗日后的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 禅宗清规既继承了佛教戒律的真精神,又与丛林实际紧密关联,因此其文本内容也会随着世殊事异而删繁补阙、因时损益,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清规具体条目的发展过程即可大致揭示其背后概念的流变趋势。“孝”是佛教经典中原本就存有的概念,但在印度佛教中主要表现为以“报恩”为特点的社会道德规范。佛教传入中国后,便在孝道思想层面展开了与本土传统伦理冲突、会通的过程。本文拟从“孝”的角度展开对宋元时期原始清规文本的考察,从寺院内、外两个角度梳理有关孝道的规约之流变,以此对佛教孝道思想在清规层面的发展形成概览,也可以对佛教融入中国本土、儒佛孝道观相互影响的过程形成一个动态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