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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询是受客户的委托,将知识和技术应用于工程领域,为寻求解决实际问题的最佳途径而提供服务。在WTO成员国中,工程咨询专业人士则是指那些获得执业资格并独立从事工程咨询服务的各类专家,又称为咨询工程师,主要包括:注册建筑师、专业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或称为工料测量师)、建造师等等。他们是政府与项目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从某种意义上讲,专业人士为政府对建设市场的管理起到了关键的作用。针对当前中国工程咨询专业人士面临的种种问题,本文选择中国工程咨询专业人士制度为题进行研究。研究的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研究发达国家和中国专业人士制度的发展历程,并应用分工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分析了工程咨询专业人士产生及存在的经济学根源,以证明这类专业人士存在的必然性。第二部分将发达国家和中国在工程咨询专业人士管理制度方面进行比较,包括管理体系的比较、专业人士设置分类及相应作用的比较和资格准入制度的比较。通过管理制度的比较研究,分析其中的差异,然后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第三部分研究如何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问题。因为咨询服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处于特殊的地位,咨询工程师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其职业道德是影响咨询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样的工作可以做得认真,也可以做得马虎。本文在该部分中首先阐述了业主方和咨询方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然后针对这种委托代理问题,对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的设计进行分析。最后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针对中国当前激励约束机制的不足,对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进行了设计。第四部分研究如何建立有效的风险约束机制,以对专业人士面临的潜在的职业责任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并确保各方的利益。该部分首先以造价工程师为例,分析了咨询专业人士可能存在的责任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然后对比当前发达国家与中国对专业人士责任风险不同的应对措施,阐述了中国工程咨询业实施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的必要性。最后提出职业责任保险如何在中国工程咨询业全面展开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