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人人享有、从人人享有到人人公平的享有三个阶段,而目前正处在最后一个阶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针对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老农保”的试点运行阶段,又到新世纪新背景下的“新农保”阶段,与此同时适用于城镇居民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也开始实行。2014年2月国务院发文正式统一合并实施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保”),也在不断的趋向完善和成熟。但是,与之相匹配的经办服务工作却存在着“小马拉大车”的尴尬局面,特别是支撑经办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状况,严重制约着我国“城乡居保”的持续健康发展,是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的“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的要求明显不相适应的。 在此背景之下,本文梳理了目前学界关于社保经办服务及其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理论研究,介绍了“城乡居保”和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概念。在深入调查研究林州市“城乡居保”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现状的基础上,以人力资本理论为基础,发现了人才队伍所存在的人力资本薄弱问题,即人员素质较低,缺乏专业知识,人才培训缺位等;从目标激励理论出发,发现工作人员工作消极,效率低下,缺乏激励机制;以新公共服务理论为指导,明确了“城乡居保”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是健全社保经办服务的重要内容,人力资本薄弱和激励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服务型政府的转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思想观念落后,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弊端,人才基础保障力度不够等,是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通过介绍日本、法国和荷兰三个国家在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和“城乡居保”经办服务的现实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加强我国社保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首先,在机构设置和管理上,要逐步统一,分步骤逐步实现垂直管理;其次,在人员编制上,实行弹性人员配置,加快充实人才队伍,实现人均负荷比的均衡目标;再次,加强人才培训机制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夯实人力资本;最后,还要健全绩效考核体系,构建目标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工作人员的热情和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