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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将原按规定应该征收营业税的业务内容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其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增值税进一步扩围的重要环节。营改增的内容实质是在商品、劳务流转环节实行全面的增值税制,打破现行的按行业类别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的税制格局,它有利于避免重复税,有利于促进相关产业的深化发展,有利于建立与经济转型、发展更为协调的税制环境。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市的交通运输业和六类现代服务业首先开始试点以来,试点地区和试点行业不断扩大,截至目前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已从上海的“1+6”模式扩展至全国范围内的“2+7”模式。交通运输业自改革之初就作为试点行业纳入了营改增的试点范围,经过两年多的试点,营改增的实施对交通运输业的许多方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本文以试点行业中的交通运输业作为研究对象,以沪深两市交通运输业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来分析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纳税人身份、税收征管、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影响,尤其注重分析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企业税负的影响。通过分析认为,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的整体税负是下降的,但也有部分企业出现了税负上升的状况,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交通运输企业自身不能适当进行纳税筹划和制定适当的发展策略,使得营业成本中可进行进项税抵扣的营业成本占比过低,导致有些交通运输企业出现税负上升的现象;另一方面是我国制定的交通运输业营改增的税收政策还不够完善,存在税率设置不够合理、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够完整等问题,本文通过对交通运输企业实证考察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从交通运输企业和政府部门两个方面提出了营改增的完善措施,以期对我国营改增税制改革在交通运输业的顺利实施提出一些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