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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分为二部分: 第一部分:四种子宫肌瘤治疗方案的疗效及安全性的系统评价 目的: 系统评价超声消融术(Ultrasound Ablation,UA)、子宫动脉栓塞术(Uterine Atery Embolization,UAE)、肌瘤剔除术(Myomectomy)及子宫切除术(Hysterectomy)治疗子宫肌瘤的疗效及安全性,为临床应用提供证据。 方法: 依据PICO原则制定研究对象、干预措施及结局指标的纳入排除标准,检索Pubmed、EMBASE、the Cochrane Library、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及中文期刊数据库等。依据CochraneHandbook5.02版指南评价文献研究质量,采用Cochrane协助网提供的RevMan5.02软件进行meta分析,效应值合并前行临床及统计学异质性分析,无法定量合成分析则进行描述定性评价。 结果: 纳入27篇文献,无对照临床研究(Single-arm clinical trials,SACTs)10篇,临床对照研究(Controlled clinical trials,COTs)8篇,随机对照研究9篇(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s,RCTs)。超声消融与肌瘤剔除术及子宫切术比较采用描述性分析,结果显示:超声消融治疗子宫肌瘤疗效与肌瘤剔除术相近,不良反应率低于子宫切除术及肌瘤剔除术;UAE与肌瘤剔除术及子宫切术比较采用Meta分析,结果显示:UAE疗效与肌瘤剔除术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低于子宫切除术。UAE术后肌瘤复发再:冶疗比率大于肌瘤剔除术,差异有统计学意义。UAE并发症总发生率小于肌瘤剔除术,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论: 四种方法治疗子宫肌瘤具有很好的疗效及安全性,但潜在的发表偏倚及文献质量差异,一定程度降低了本研究结果的可靠性。目前尚没有超声消融治疗与其它三种治疗方法的比较研究,有必要开展四种疗法之间的临床对照研究,特别是设计良好,全程质量控制,结果报告规范的临床对照研究。 第二部分:超声消融治疗子宫肌瘤的卫生经济学评价 目的: 比较超声消融术、子宫动脉栓塞术、肌瘤剔除术及子宫切除术四种子宫肌瘤治疗方案的长期卫生经济效果。 方法: 建立基于子宫肌瘤患者健康状态转化的Markov决策树模型,模拟子宫肌瘤患者治疗过程及不同健康状态转化,从社会及患者角度评价不同治疗方案的长期成本及效果,并进行增量分析、敏感度分析及概率敏感分析。 结果: 四种治疗方案中,超声消融治疗子宫肌瘤具有成本效果(13452.8元,12.67个质量调整生命年)。子宫动脉栓塞术、肌瘤剔除术及子宫切除术分别获得12.56个质量调整生命年,12.28个质量调整生命年及12.12个质量调整生命年,总支付成本分别为18078.5元,14636.5元及15333.4元。结果与症状缓解率、健康效用值、肌瘤复发再治疗比率及治疗成本敏感。 结论: 基于当前可获取的的临床研究证据,超声消融治疗子宫肌瘤具有成本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