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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金融创新的需求也不断增强,在这种背景下,产业投资基金应运而生。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开始萌芽壮大,到2006年,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增速。但随着规模的逐渐壮大,与产业投资基金设立、运行、监管等相关的法律问题也随之出现,在部分产业投资基金发起设立中出现了种种不规范的问题。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完善的法律规范,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也遇到了多种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也阻碍了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本人从事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运作工作,拟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以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为案例来分析探讨如何有效的规范基金运作,尤其是单个资金体量巨大的产业投资基金设立运作,使之更加有效的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首先,本文阐述了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义、特点和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从而引出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然后采用法学、经济学等研究方法,采取规范分析、实证方法和对比分析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对产业投资基金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研究了产业投资基金基础有关法律问题,包括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律特征、形式、现状以及完善产业投资基金的必要性。结合实际运作的案例,通过研究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融资、治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以及对基金产生的种种影响,从设立、运作、融资、基金治理等方面剖析我国产业投资基金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借鉴国外经验,尤其是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的做法,提出了解决的方法和途径,对我国其他或者以后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将有较好的借鉴意义。完善的法律和严格的监管是基金业得以蓬勃发展的前提条件,从而本文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健全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相关法律体系的相关建议。首先,要完善产业投资基金相关配套法律的建设,完善产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机制,完善个人财产保护及信用体系制度;其次,要尽快出台《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使产业投资基金规范运作起来;第三,积极稳妥地推进现有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条款的修订,进一步修订《保险法》、《银行法》,拓宽产业投资的资金来源:第四,完善产业投资基金运行的法律框架,大力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尽快审议通过产业投资基金相关法律。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完善产业投资基金相关法律起到建议作用,金融体系的多层次构建尤其是产业投资基金的蓬勃发展对法治提出了新要求,而产业投资基金相关法律完善的同时会有利于产业投资基金创新,促进其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