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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注新制度主义方法论在教育学中的应用,以教育制度为研究对象,从中间层面对教育的中、宏观现象进行理论探讨.这种对新方法论的关注虽不是新制度教育主义的发端,但力求以促进新的理论方法在教育研究中的应用为方向,对教育理论大厦的建设尽绵薄之力.本文第一部分从各种不同理论对教育制度定义的研究开始,将教育制度划分为强制性教育制度与诱致性教育制度,并分析了两者各自的优缺点;第二部分分析了不同教育制度的价值判断以及有效性问题,从而为强制性与诱致性教育制度提供了一个评判其优劣及效果的标准;第三部分中,本文以中国农村义务教育为案例,对前两部分的理论分析进行了实践层面的实证研究.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制度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