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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试图在本文中以委托代理理论、信息经济学以及契约经济学等现代微观经济学理论为依据,着重研究企业的融资行为对公司治理机制的形成乃至企业的市场价值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形成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认为企业的收入流本身并不是外生的,其融资行为的选择至少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影响企业的治理机制乃至市场价值:①当资本市场存在事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内部经营者较外部投资者更多地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和项目质量,并且前者只有在企业股权被市场高估的前提下,才会进行股权融资.②当资本市场存在事后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代理人在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过程中均可能产生道德风险.特别是在上市公司中,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得"内部人控制"的现象普遍存在,企业的内部经营者成为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从而损害了股东的权益.③当金融契约是不完备的情况下,企业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配置状态对公司的治理机制将产生重要的影响.一个最大化企业价值的所有权安排应是要尽可能地使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相对应,即权力与责任(风险)的分布尽可能的对称.依据相应的理论,我们对国有企业(主要是上市公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发现:①通过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实证分析,我们发现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与其经营业绩呈现负相关,与企业融资理论不符.究其原因,我们认为是负债的"软约束"和股权融资市场的特殊性造成了这一融资行为的异化.②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有着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其表现出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内部人控制".③"一股独大"的问题.股权结构的数据统计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属于不可竞争型,企业中存在着一个控股性股东,其他股东不能形成对企业的接管,所以企业控制权是锁定的,公司的投票权变成了廉价的投票权.④股权融资偏好行为.我们从直接融资中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的比重、再融资企业的财务分析以及盈余管理三个方面印证了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行为的存在,并从政治、股权结构、融资成本以及投资者行为心理四个方面分析了其产生的必然性.最后,我们对前述问题中都涉及到的一个症结——国有产权制度的改革问题作了探讨.由于国有资本的委托代理链较长且没有一个真正的风险承担者,使得企业的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极不对称,极易引发道德风险,所以我们认为国有资本作为企业所有者所存在着一定的内在缺陷,建议国有资本应战略性地退出微观经济,并初步分析了其退出的几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