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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农村土地流转,是提高土地合理配置和利用效率的有效手段,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在农地流转机制中建立规范的利益协调机制对提高农民的土地转让积极性,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起到了积极地作用。自1984年开始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开始允许土地流转,至今已近十年了,就全国范围看,土地流转规模不大。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存在多种形式和途径,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流转速度的加快,但是,由于农村土地制度、政府以及农民自身等诸多原因,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权益受损问题日趋严重,其主要表现有:农村土地产权不清晰侵害农民权益;流转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农民权益受到侵害;存在政府与民争利的现象:土地流转租金标准确定不合理,补偿水平低等诸多问题。由于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缺乏保障、以及失地农民就业难等问题而引发的农民上访、与政府及相关单位发生冲突的事件已越来越多,性质也越来越严重,由此而涉及的农民权益保障问题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的主要因素,这些紧张的关系己经成为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的隐患。全国的学者们纷纷研究土地流转问题,包括土地流转的形式,存在的问题,也包括土地流转的形式存在的问题,制度背景和作用等方面的研究。对全国土地流转的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文首先从理论角度,阐明农地流转的概念和形式特点,以及各种形式中利益协调机制的落实情况。本文以苍南县马站镇为例,从各种农地流转方式入手,引出利益关系不规范等问题。最后给出保障农民利益机制的建议,为苍南建立统一的城乡土地市场和推进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提供依据和参考,提出促进苍南农村土地市场合理运作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