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处于中国二线城市和民族地区的中小型文化空间,逐渐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园区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力量。一方面它呈现出多种发展态势,说明中小文化园区的发展有其合理性的因素。另一方面它在发展进程中也面临着诸多困境,它和处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中,以传媒、科技和国家公共产品服务为支撑,以雄厚资本作为后盾的大型文化企业相比,在文化消费市场和园区的产业发展要素上都有着很大不同。本论文以昆明市中小型文化园区M60文化创意园为案例,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切入点,综合使用文献分析、深度访谈与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论述了M60文化创意园相关利益主体的诉求。从利益争夺的焦点对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促进与之相似的中小型文化空间的健康发展。根据深入调研和在园区实地观察发现,对园区产生影响的主要利益相关主体是园区资产归属主体(云纺集团)、运营主体(昆明碧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园区监管主体(昆明市五华区政府及其上级政府)、园区服务供给主体(园区内入驻的商户)、园区消费群体和园区周边社区居民。他们之间的矛盾冲突与关系变化造成了M60文创园区呈现出现在的产业形态。园区资产归属主体和运营主体对园区使用权限的处理情况,直接影响园区的生命期限和发展前景;文化园区的存在为周边社区居民带来了一定的就业机会和社会资源,但是封闭的园区空间打击了社区居民参与园区发展的积极性;园区运营主体和园区产品服务供给主体之间的矛盾,集中体现在园区内配套设施的完善和园区资源的分配上;昆明市五华区政府及其上级政府作为M60园区的监管主体,通过调整对文化产业园区的优惠政策和优惠条件,促使园区运营主体推动地方性非遗文化项目发展。但在实践过程中,园区运营方在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上有一定折扣;园区的主要消费群体中青年人群受学习工作时段的影响,限制了他们进入园区的时间段选择,而入园消费人群的不稳定性也给园区服务带来较大的压力。对于中小型文化产业园区来说,由园区利益相关主体相互协作形成利益共同体,在分散经营风险的同时,更容易倾听来自不同层面的意见和建议;中小型文化空间受限于自身的空间面积和承受能力,更需要关注园区与所在城市服务的对接和社区环境的营造;而中老年群体以及家庭主妇等拥有更多空闲时间的群体是园区多元业态互补的重要关注对象。不同的园区立足于自身的优势条件扬长避短,通过城市转型发展的政策红利更容易获取有利的园区发展条件。园区监管部门也需要对不同类型的园区有针对性采取不同的政策引导;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也为文化产业园区带来了新的机遇,更有利于拓展园区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