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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西省政府颁发了《有关加速推进城镇化建设的相关措施》文件,该文件也对江西省未来一段时间的城镇化建设目标和任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划和布局,并提出经过持续推进,五年后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西省城镇化水平,在这些重要文件基础之上还配套性的出台了相关具体操作细则。目前从江西省的整体情况来看,城镇化水平位于全国排名偏后处,大批农村剩余劳动不能及时输出到城镇,农民经济收入在全国发达以及沿海省市排名处于落后处,城乡居民之间收入水平相差距离逐渐拉大,增收问题日益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通过新型城镇化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进而让农民的收入水平得到提高将具有重要的实际价值。本文以江西城镇化综合水平和农民经济收入作为研究对象。通过综合协调各角度因素构建了新型城镇化的综合指标体系来测算相应水平值,最终将人口、社会、经济以及绿色环境定位一级指标,以非农产业从业人数比、第三产业增加指数、日生活用水量、民用汽车数量等14个二级指标构建出省内新型城镇化整体评价系统,并最终得到综合评价水平值。利用来自于国家数据统计库的1999年到2013年的有关数据,构建SVAR模型动态的分析了江西省新型城镇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研究结果证实江西新型城镇化对农村居民收入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并且城镇化综合值每增加1%农户收入上升约为1.98%,通过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分析发现江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的提高短期源于自身和江西省新型城镇化水平,但就长期来看主要还是因为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情况逐渐改善。考虑到农民收入根据来源方式不同划分为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四个部分,接着通过使用协整检验和灰色关联等计量方法分析了江西省新型城镇化对农民收入结构的相关影响,结果证明新型城镇化与农民收入各组成部分之间都存在关联,并且人均纯收入各组成部分的的增加都是新型城镇化程度上升的原因;其中依靠工资而获得的收入所受影响程度最高,紧接着是转移性部分,而家庭经营部分所受影响最小。最后通过提出一些综合性对策去促进江西省新型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进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同时也为江西省政府部门提出相关政策性建议提供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