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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高等学校整体的招生数量增长明显,伴随着在校生人数的增长,高等院校中发生的在校生受到伤害的事件也时有发生,高等院校在校生的管理与教育工作也遇到了诸多的难点与挑战,校园安全问题尤其是高校在校生的人身安全问题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所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1]。面对着高校中日益增长的校园伤害事故,一方面给学生的人身健康带来了损害,给受害学生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影响了学生正常完成学业,以及个人理想抱负的实现;另一方面也直接或间接阻碍了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影响了良好的管理秩序,甚至会给学校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以及不良的社会声誉和口碑。由此非常有必要对高校学生的伤害事故的责任问题尤其是校方责任的认定进行研究与探讨。本文重点分析了高校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的定义、分类、特征、归责原则以及重点探讨了高等院校一方在承担相关责任的具体情形,并探讨了学生与高校之间的特殊的法律关系,基于这种特殊的法律关系进而探讨在相关案件中如何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2]。同时,借鉴美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结合笔者的实际工作经验以及现实案例,对于在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高校一方的责任分担和应履行的注意义务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与看法,充分保证高校作为教育和保护大学生的主体地位,明晰类似案件的责任归属和处理机制,以有效地减小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给学生和高校及各方所带来的损失,尽可能的公平公正合法的处理高校学生伤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