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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场对抗性体育运动项目,由于不断变化的场上条件,裁判在判罚过程中,主要考察视觉功能,通过双眼的观察,传递信息从而客观的判断整个区域空间。场上队员多数是在高速奔跑或人员密集的情况下发生的犯规或违例行为,在行为动作发生后,临场裁判员主要通过视觉感受器传递到大脑中枢,经过快速判断和酝酿迅速做出正确的应答,在比赛过程中,要求裁判员临场判罚时间短、准确率高。由于场上运动员快速移动和移动路径的不确定性,临场裁判员必须在紧急的情况下对临场的情况变化具有高度的预见性。即要基于部分或先前信息来对运动员下一个动作做出某种程度的预测,为决策赢得时间,从而做出正确的判断。因此,裁判员应具备广阔的视野范围,极好的预判能力和迅速的判断,才可能在瞬息万变的比赛中做到统观全局,人球兼顾。才能对比赛做出客观正确的判罚。本研究旨在运用眼动技术,播放犯规发生不同时间点的视频,考察不同水平篮球裁判员在不同水平认知任务上的视觉搜索的差异。实验随机选取40名被试,其中专业组成员为本校一级篮球裁判员(N=20),新手组为二级篮球裁判员(N=20),采用视觉搜索范式,记录被试的反应时和眼动信息。实验考察不同水平篮球裁判员在犯规发生不同时间点搜索任务上的视觉搜索的差异,并探讨眼动模式的解释。实验任务是要求被试在播放犯规不同时间点的视频中,判断犯规与否和犯规的性质。综合实验研究结果以及有关讨论,本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1、视频播放时,专家组裁判员能在犯规动作或疑似犯规动作的身体接触前和接触时做出正确判断判断,且正确率更高,即优秀的篮球裁判员也具有情境预测能力更强。2.对于与犯规情境相关的进攻队员、防守队员、球的位置和攻守队员的比赛发展区域,不同水平裁判员关注的时间和顺序存在显著差异。高水平裁判员具有明显的视觉搜索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