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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一整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对上市公司产生了重大影响。
新修订债务重组准则与2001年准则最大的区别是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法和要求债务方将通过债务重组获得的利益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再计入资本公积。此次修订引来了很多争论,一种意见认为新准则使公司虚增利润危害资本市场的行为有了可乘之机;也有意见认为新准则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体现了债务重组交易的实质,债务重组不会被滥用。
文章根据2008年沪市ST公司公布的年报数据,针对新修订债务重组准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进行研究,以期能对此准则的修订做一个比较全面和客观的评价。
与前人有关《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规范研究不同的是,文章搜集了2008年沪市ST公司年报中相关数据,分析研究准则对上市公司债务重组行为的影响,包括重组方式、重组损益处理以及避税等。其次,文章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债务重组准则的沿革和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发展历程进一步研究,并根据研究数据分析现阶段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特点和问题。最后,根据研究结果,提出应加强盈利质量信息披露,完善公允价值计量模型,加大对债务重组行为的监管力度等具体改进建议。
通过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行为与免摘牌的盈余管理动机有关。其中,ST公司发生债务重组收益的概率和规模与免摘牌动机的相关性更大。从而认为,准则的修订虽实现了国际趋同,但却成为部分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手段,仍需进一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