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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体制逐步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国也从一个过去严重缺失竞争文化的国家,逐步开始倡导和鼓励市场竞争,对我国竞争程度的研究也成为了热点。一个产业的竞争和垄断程度往往与企业的规模、企业的数量及市场容量这三个因素有关。而不论是企业规模差异,还是企业的数量,都可以通过产业集中度指标来研究,并与行业的进入壁垒有很大的关系。自20世纪50年代起,国内外学者便对进入壁垒理论和产业集中度应用进行了大量的研究。
本文基于前人的研究,参考其行业集中度测算方法与数据来源和进入壁垒相关理论,首先对我国的行业集中度进行测算,得到集中程度较高的行业并对之进行进入壁垒分析,继而与美国作比较,得到中美行业集中度与进入壁垒的共同点与不同点。通过对我国行业集中度的测算发现CR4在50以上的行业有9个,分别为石油行业、银行业、保险业、电信业、电力行业、铁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和航空运输业以及邮政业,取这些行业作为我国的高集中度行业进行进入壁垒分析,发现这些高集中度行业有一个共同点,即行业行政壁垒极高,具体主要体现在行政审批制度上。对美国的行业集中度数据进行整理发现,我国的高集中度行业在美国大多也是高集中度行业,对美国的这些高集中度行业进行进入壁垒分析发现,这些高集中度行业在美国的进入壁垒主要为结构性进入壁垒。最后总结得到基于我国与美国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等具体国情存在差异,我国的高集中度行业与美国高集中度行业有本质上的区别,也可以说在中美相似的表象下,我国与美国在市场竞争程度上具有本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