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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通常称之为"新三板"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构成。"新三板"市场建立之初,一直延续"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存在市场成交量惨淡、股票流动性不足、股价稳定性差等问题。2014年8月25日,我国股转系统正式实行了 "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并行的多元交易制度,以期缓解或解决这些问题。截至2016年12月30日,我国股转系统挂牌企业已达到10,163家,其中选择"做市转让"的企业有1,654家,选择"协议转让"的企业有8,509家,我国"新三板"市场的做市商制度已经运行两年多的时间。本文主要通过对比我国股转系统挂牌企业引入做市商制度前后的市场表现,研究做市商行为是否对市场流动性、市场稳定性存在一定的积极作用。首先对22家首批实行做市交易的挂牌企业进行实证分析,探究做市商行为对股票的流动性和股价的稳定性的影响。本文通过双重差分模型(DID模型)从两个维度进行研究,一方面分析同一时点下"协议转让"制度下的挂牌企业和"做市转让"制度下的挂牌企业股票流动性和股价稳定性的差异,另一方面比较同一挂牌企业做市前后股票流动性和股价稳定性的差异,结果表明做市商行为确实能提高股票的流动性,增强股价的稳定性,同时基于"新三板"市场做市商数量与市场流动性的实证分析,发现挂牌企业做市商越多,其股票的流动性越好;其次以德鑫物联为案例从股票流动性和股价稳定性两个维度研究其"协议转让"到"做市转让"的个股表现,统计分析结果进一步明确了做市商行为对市场流动性和稳定性的积极影响。最后本文借鉴美国OTCBB市场和台湾兴柜市场的交易制度,再结合前文的实证分析和案例分析,对"新三板"市场提出一些完善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