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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国际体育赛事中操纵比赛丑闻频发,引起各界关注。经过长期定性之争后,国际社会普遍将其认定为一种国际性犯罪行为。目前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是确定规制该行为的法律依据。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国际奥委会等国际组织对这一问题的解释是零散的、未成体系化的,不具有针对性。根据对实践操作的分析及各国际组织对此问题的权威性解释,能用于规制此行为的法律依据可分为国际、国内两个层面。国际层面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三类:反腐败相关的国际条约和打击跨国犯罪行为的国际条约,专门用以打击操纵比赛行为的国际条约,以及被定性为国际体育软法的国际体育组织章程、纪律规范。其中,反腐败相关的国际条约和专门用以打击操纵比赛行为的国际条约,通过缔约国根据条约内容改进国内法实现规制,无法直接适用于具体行为人。国际体育组织章程、纪律规范被认定为国际体育软法,虽可作为法律依据直接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但其适用主体仅限于竞技场上的运动员、裁判等,无法对幕后跨国犯罪团伙进行规制。各国最普遍适用的国内法依据是刑法。除此之外,一些体育业发达的国家,在体育法中设立相关条款作为法律依据。还有极少数国家,因为国内法律体系的特殊性,将刑法及体育法作为共同法律依据。国际体育赛事中的操纵比赛行为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和跨国性特征,加大公权力对其调查、制裁的难度。单靠某一层面的法律依据难以实现有效规制。因此,需要加强国际、国内层面的相互配合,形成体系化的法律依据。